2021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会同临桂区法院、临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保护桃花江生态”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当地村委会和村民的合作下,
临桂区临桂镇凤凰村白田自然村附近的桃花江流域投放了5万尾健康鱼苗。5万尾鱼苗入江后,不仅恢复桃花江渔业资源,净化水质,而且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漓江生态环境。
这是该院2021年第二次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第一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中,将5万尾健康鱼苗投放到中央公园周边水系,参与城市水循环,还水于民、还城于民,受到群众好评。
2021年以来,该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临桂青山绿水。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55件,立案5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件。
两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该院秉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理念,积极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衔接机制,坚持惩罚与教育并行的工作原则,创新尝试“替代修复”。
涉案各方均表示认罪,自愿从生态资源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同时,通过强化公益诉讼与审判衔接机制,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采纳率达到100%,共追回生态补偿金3.11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鱼苗。
两次增殖放流活动参与方主动全程参与,放流健康鱼苗10万尾,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恢复起到了良好作用。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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