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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养殖大鲵及其产品相关政策的复函(大鲵养殖户)

养殖网 养殖业 2024-02-22 04:44:58 781

作者:彭洪nbsp

开展大鲵养殖保险的效果及建议

关于明确养殖大鲵及其产品相关政策的复函(大鲵养殖户)

彭洪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近年来,张家界市政府十分重视金融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和保障作用。按照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张家界市实际,在全国率先开展大鲵养殖保险,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做法

1、明确水产养殖保险的思路。

1.1nbsp加强研究,组建团队。多年来,张家界非常重视农业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农业产业散、小、弱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特别是农业产业支持保护体系还不够完善。

一旦一个产业出现亏损,由于没有相应的救济机制,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就会受挫。有的甚至对政府引导的产业有抵触情绪。为了改变这种情况,2013年,

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出台农业产业升级“523”行动计划,提出优先扶持大鲵和蔬菜产业的发展思路。从2013年到2017年,娃娃鱼将在5年内从50万只增长到200万只。

为确保“523”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逐步推广大鲵保险。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办、市保险公司等单位为成员。

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其他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张家界中心支公司及其所属机构承担。

1.2nbsp发文明确任务。2015年11月,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大鲵保险,梳理《关于张家界大鲵养殖保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年12月,

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渔业局联合下发《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全市大鲵养殖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号,要求从2016年开始实施养殖大鲵保险试点工作,保险任务为40万条大鲵。2016年初,大鲵养殖保险试点正式启动。

2.稳步推进水产养殖保险。

2.1nbsp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大鲵保险工作。

从主要保险项目、保险标的、保险客体、保险条件、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和保费、保费来源和赔付比例、核保理赔流程等九个方面进行界定。2016-2017年,

大鲵养殖保险费由市、区县财政和被保险人(大鲵养殖企业和户)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承担20%,区县财政承担50%,被保险人(大鲵养殖企业和户)承担30%。每条大鲵的保险费是12元,

其中2.4元、6元、3.6元由市县和企业共同承担,这样就可以分期缴纳,每尾缴纳30-200元。

2.2不断调整和完善条款,加强政府支持。适当调整2018年保费承担比例,其中市财政承担20%,区县财政承担55%,参保人(大鲵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承担25%,加大区县财政投入。

降低被保险人的份额,再增加精准扶贫的优惠保险,以此带动5家以上养殖企业只承担15%的保费,即每1.8元,建档立卡户只需承担5%的保费,即0.6元。到目前为止,

市、区县财政补贴保险费667万余元。

第二,成效显著

1.推广保险,降低养殖风险。推动2016年养殖大鲵保险试点实施,年承保30.9万条,大鲵理赔金额370万元。2017年承保48.5万尾,理赔金额313.5万元。2018年计划投保62万条大鲵。

到目前为止,已有42万尾投保。特别是2016年7月以来,张家界出现暴雨,多地山洪暴发,对大鲵造成严重损失。保险公司和农业部门积极应对,快速反应,积极进行核灾理赔。

2.促进大鲵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大鲵养殖保险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张家界大鲵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张家界大鲵”被评为2017年湖南农业十大区域公共品牌之一。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大鲵养殖规模达到212.5万头,万头养殖规模企业35家。全市有大鲵产品加工企业15家,已开发产品140多种。大鲵产品出口到18个省的35个城市。2017年,综合产值达到20亿元。

第三,面临的困难

1、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保险工作不平衡。目前张家界大鲵养殖的保险是全国首创,国家和省财政都没有纳入预算。由于张家界市财力有限,投入不足,部分区县政府对大鲵保险重视不够,配套资金不到位。

只有少数养殖大户可以投保,未投保的户更不满意,要求全面投保。

2.保险理赔数量难以核实,保险条款有待完善。从之前的理赔工作中可以看出,由于养殖场没有按照大鲵养殖规模进行足额投保,农户报险后很难认定受灾和死亡情况,存在一些漏洞,保险条款有待完善。

3.保障范围有限,保险不全。2016-2017年,全市覆盖率不足30%。2018年计划承销62万尾,只能达到30%左右。养殖保障无法广泛覆盖,建议加大投入,全面实施。

4.保险推进慢,理赔有时不及时,不完全到位。2016-2017年这一年,发生了严重的水灾。由于养殖企业损失较大,核实存在一定困难,有时保险理赔不及时、不完全到位。

四。建议

1、加大大鲵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保险意识。

2、积极组织调研活动,全面了解保险推广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及时修改和完善保险条款,保护农民利益。

3.组织多部门与保险公司合作,积极参与农民投保、灾情评估、统计和理赔。

4.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国家、省、市财政对大鲵养殖保险的支持,扩大覆盖面。大鲵保险将达到养殖规模的80%以上,让更多的大鲵养殖户受益。

来源:张家界畜牧兽医水产局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