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为全面掌握我国稻渔综合育种各种模式的综合效益,为《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促进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
国家水产技术推广站发布《关于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综合效益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我国水稻、渔业综合育种综合效益调查。
《通知》对调查目标、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组织实施、时间安排等做出了具体安排。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我国水稻和渔业综合种养的生产、推广和应用情况,以及主要水稻和水产品的亩产量、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情况、饲料和渔药的使用情况、生产成本和产出收入等。客观评价稻渔综合种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调查内容涵盖稻鱼共作、稻虾轮作、稻虾共作等11种主要种植养殖模式,以及各地具有一定推广潜力的新型发展模式。调查对象为稻鱼综合种植养殖管理主体。
具体类别包括国家级、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
调查内容为各省(区、市)上一年度各种模式稻渔综合种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并与常规稻单作年产量进行对比分析,全面总结稻渔综合种养的生产、推广和应用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和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承担。国家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统筹安排、监督指导;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确定本地区调查的种植和养殖模式。
明确各模式评价组和对照组的设置、具体对象和数量,指导调查工作,编写本地区稻渔综合种养业发展及综合效益分析报告;县(区、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问卷的发放、收集和上报。
并选择一些经营主体进行入户调查。
《通知》指出,稻渔综合种养综合效益调查是引导和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与种植部门的沟通协调。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密切联系和沟通,共同推动调查工作有序进行。下一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站将指导和推动相关省(区、市)落实《通知》的部署安排,并适时开展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