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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从投入品使用名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

养殖网 养殖业 2024-02-26 04:08:03 456

作者陈长福1)周新军2)夏峰峰3)石油酒局3)nbsp

1)华中农业大学,武汉nbsp430070;

水产养殖从投入品使用名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

2)武汉科研时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nbsp430418;

3)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浙江舟山316000)

来源nbsp|nbsp腾势水产商务网

2021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农渔发[2021]1号》号文件,其根本目的是治理我国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和销售中的乱象。

到现在,整整一年过去了。由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缺乏评估水产养殖投入品效果的标准,缺乏科学使用产品的基本条件,水产养殖投入品的质量及其滥用是混乱的。

在各个地区或多或少还是存在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科学家的进一步努力。

2021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渔发[2021]1号》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发布这个文件的主要目的,简而言之就是加强监管,规范我国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

治理我国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和销售中的乱象。因为当时这类产品的真实情况是:从品类上看,可以称之为“各种名目”、“奇奇怪怪”;从功能上看,似乎“不可或缺”、“无所不能”;就质量而言,

确实是“鱼眼珍珠”“泥沙俱下”。

整整一年过去了,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的目的,即加强监管,规范我国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销售市场乱象,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做一些初步的分析。

01.“白名单制度”存在的问题导致“非药品”被禁

为了配合第10号文件执行《农渔发[2021]1号》,全面禁止“非药物”进入中国水产养殖投入品市场,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了主要针对中国水产养殖投入品用户的“白名单制度”。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发布的“白名单制度”征求意见函主要包括三项主要内容,第一项内容是明确白名单的范围:列入水产养殖投入品白名单的产品仅限于投入品使用。

建立“白名单”的目的是供相关监管部门、用户和公众查询水产养殖投入品,但生产经营环节有水产养殖投入品的产品不在白名单之列。因此,列入“白名单”的水产养殖投入品、

主要是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所谓“国标渔药”的100多个产品。

如《渔业法》第十九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在国内先后颁布。

但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一号文件中,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何实施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司发布,为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整治和打击违法行为,对加强我国水产养殖投入品市场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是,如果水产养殖经营者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严格按照“白名单制度”执行,能否实现对患病水生动物疫病的有效防控?这已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当水生动物生病时,

使用“国家标准渔药”进行水产养殖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患病的水产养殖动植物的疾病,避免疾病流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如果水产养殖的投入品列在“白名单”中,

如果不能帮助水产养殖者有效防控水产养殖中的动植物病害,《白名单制度》的实施肯定很难成功。这是因为一旦水产养殖中的动植物病害发生,大部分水产养殖经营者都不会轻易放弃。

也是因为水产养殖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水产养殖经营者经营的产业能否持续发展,家人能否正常生活。面对水产动物的各种疾病,如果列入白名单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不能获得理想的药物治疗效果,一般来说,

饲养者会选择进一步增加用药量,重复使用一些药物,甚至是乱用一些禁用药物。

根据我们多年防治水生动物疾病的经验和教训,以我国100多种“国标渔药”的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的用法用量,很难有效防治水生动物疾病。如果不解决“国标渔药”中存在的问题,

不为养殖经营者提供准确使用“国标渔药”的基本条件,强行要求养殖经营者使用“国标渔药”防治水生动物疾病,将难以达到目的。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使用的所谓“国标渔药”有100多种,其剂型、用法、用量几十年不变。在水产养殖环境中长期使用这些药物,

各种病原生物的耐药性或多或少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客观规律是,随着用药次数的增加,病原生物的耐药性会相应增加,结果是一方面病原生物的耐药性在不断变化。

另一方面,“国标渔药”的配方、用法、用量几十年不变。

如果人们使用现行的“国标渔药”治疗水产动物的各种疾病,就意味着使用几十年来药物配方和用法用量不变的药物治疗病原生物耐药性发生较大变化的疾病。

使用的“国标渔药”真的能抑制或杀死不断改变耐药性的病原生物吗?如果真的是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对“国标渔药”的抗药性不会因为药物的大量和反复使用而越来越强,

还有什么说“人类已经进入后抗生素时代”“21世纪人类健康面临的最大危机是‘超级细菌’”?

02.水产养殖投入的科学使用缺乏基本数据。

2.1缺乏病原生物对“国标渔药”耐药性变化的基础数据

因为病原生物对“国家标准渔药”作为水产养殖投入品的抗药性是不断变化的,并随着其使用的次数和频率而逐渐增加。

用“国家标准渔药”治疗水产动物疾病也存在所谓的“剂量-反应关系”。也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国标渔药”的效果与靶位浓度呈正相关。

后者取决于剂量或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因此,从患病水生动物体内分离出致病生物,在完成“国标渔药”的敏感性试验后,选择合适的“国标渔药”治疗水生动物的疾病。

根据病原生物对“国标渔药”的敏感性,可以很好地利用病原生物抗药性的变化规律和药物的量效关系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为了防止水产动物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我国的水产养殖经营者在疾病发生前就在水产动物饲料中添加一些抗生素,并配制抗生素药物饵料来喂养水产动物。

这种做法显然不正确。因为抗生素不是预防性药物,作为治疗动植物细菌性疾病的药物,应该在水产动物细菌性疾病发生后才使用。否则,不仅不能防止动植物细菌性疾病的发生,

还容易导致动植物内外正常微生态结构紊乱,诱发各种致病菌对所用“国标药”中的抗生素产生耐药性。

病原菌对任何抗生素药物都可以产生耐药性,耐药性的强度随着抗生素药物的使用次数和频率不断变化。如果人们使用某些抗生素来治疗水生动物的细菌性疾病,

不了解这种抗生素药物的靶菌对所用药物的敏感性,就无法做到“精准用药”。如果只能按照一种抗生素药物的说明书上规定的剂量来使用这种“国标渔药”,就不难获得理想的药效。

使用抗生素后,无法抑制或杀死致病靶菌,病原菌必然对所用抗生素产生更强的耐药性。

2015年以来,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的资金支持下,由国家水产技术推广站牵头,在全国部分省级水产技术推广站启动了“动物疫情监测与预防(渔业)-病原菌耐药性调查”工作。

时至今日令人遗憾的是,据说这个项目依然在进行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吧,实施结果似乎差强人意。

对于水产养殖业者而言,从患病水产动物体内分离致病生物,对其完成药物敏感性检测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药物,指导水产养殖业者精准用药,可能是实现科学用药的唯一途径。

如果缺乏这类关于致病生物耐药性变化状况的基础数据,所谓在水产动物病号防控中实施科学用药,也就永远只是一句空话。

2.2没有根据MIC或者MBC测定结果实施科学用药的用药参数

在检测致病生物对抗生素类药物耐药性变化时,在获得的所谓的最小抑菌浓度(minimalnbspinhibitnbspconcentration,

MIC)和最小杀菌浓度(minimumnbspbactericidalnbspconcentration,MBC)后,如何根据对致病生物检测到的MIC和MBC结果,

确定对患病水产动物的实际的用药量?就需要有一个能根据MIC或者MBC测定结果实施科学用药的用药参数(medicationnbspparameters)。

如我国为了控制细菌性疾病的“国标渔药”中抗生素类药物,大多也是需要拌和在水产动物的饲料中口服给药的,在某种患病水产动物的饲料中,究竟拌喂多少剂量的抗菌类药物后,

患病水产动物在摄食到药物饵料后进入到其血液中的药物浓度,能达到在培养基中检测到的MIC或MBC浓度?因为对水产动物使用内服药物,进入水产动物体内的数量和利用度,

是会受到患病水产动物当时所处的水温等养殖环境、饲料颗粒大小、水产动物的规格、水产动物摄食习性、水产动物对这种药物的生物利用度(bioavailability)等多中环境与生理因素影响的!因此,

对于“国标渔药”要做到科学、准确使用的话,对于不同种类的水产动物均需要有一个适宜而科学的“用药参数”。

在我国,人工养殖水产动物的种类很多,既有淡水的,也有咸水的,还有咸淡水的;既有分类地位较低等的虾、蟹、贝类,

也有较高等的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即使常规的大宗淡水养殖鱼类就有青鱼、草鱼、鲢、鳙、鲤、鲫、团头鲂等多个品种。养殖方式更是五花八门,有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稻田养殖等等。

即使毫无专业知识的人也容易理解,不同种类的水产动物,不同的养殖方式与养殖环境,在防控其疾病使用药物时,不同种类的水产动物对药物的利用效果是会有存在很大不同和区别的。

即使同样种类的“国标渔药”用于治疗不同水产动物的疾病,药物在不同水产动物体内的利用效率,也可能会存在极大差异的。而我国缺乏对不同种类水产动物使用“国标渔药”的“用药参数”,

要做到科学地使用“国标渔药”,也就成了一个现实问题。

03、缺乏科学用药的基础参数和依据也是导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乱象的原因

农业农村部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制售质量的基本要求是“质量可控、安全有效”。在水产养殖中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时,由于客观上尚存在缺乏致病生物耐药性变化状况基础数据,

以及尚缺乏对不同水产动物用药是需要的适宜而科学的“用药参数”。因此,即使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是符合农业农村部的“质量可控、安全有效”基本要求的产品,可能会因为该产品的使用者没有基础数据和用药参数,

不能做到科学用药的话,也是难以获取对患病水产动物良好的药物治疗效果的!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抗癌协会理事长、亚太消化学会副主席、空军军医大学西京消化病医院院长、肿瘤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消化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樊代明(1953.11~)院士,

他的意思就是说,即使再好的药物和医生,也不过能解决1/3疾病的问题。因此,水产养殖业者在使用一些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后,患病水产动物偶尔也会出现“治愈”的现象,

可能也并非是因为治疗疾病的执业兽医师医疗水平高,也不一定就是因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质量好。可供解释的原因可能就是患病水产动物自身的免疫能力尚未完全丧失,在与病原性生物的斗争的过程中,

自身免疫系统所发挥的免疫力战胜了入侵到体内的致病生物的缘故。

既然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质量优劣与治疗患病水产动物疾病的效果往往关系不大,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制售业者,为什么不在产品质量上深挖利润潜力,生产出一些假、冒、伪、劣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去推向市场赚取钱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