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nbspnbsp为进一步规范惠州市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和利用行为,有效保护本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2015年1月29 -30日,惠州市渔政支队会同惠城、博罗渔政大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
Nbspnbspnbspnbsp本次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是惠城区、博罗县的水生野生动物利用、驯养单位(个人)等场所,检查内容包括国家省级和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指定的物种。
执法人员主要针对近期公众食用大鲵(俗称娃娃鱼)的情况,重点检查餐馆、饭店是否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证,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审,是否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物种来源是否合法。
同时,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进市民和商家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理解和支持;并对企业经营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解答和业务指导。
告知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所需的相关手续和办证程序,形成了人人自觉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Nbspnbspnbspnbsp本次行动出动执法车辆6辆,执法人员24人,检查餐馆15家,驯养场3家,发放育本宣传册80份。
执法人员向从业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其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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