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至30日,农业农村部派出由渔政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等单位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对违法使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山东省海参养殖用药.检查组检查了威海、烟台、潍坊、东营四个海参养殖主产区,随机检查了规模化海参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养殖药物使用情况,听取了山东省农业厅和农村事务和有关市、县渔业主管部门。通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对海参育苗车间、养殖池塘、加工车间、投入品仓库进行现场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山东省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紧急部署,对海参违法违规用药情况进行全面查处。分批对海参、养殖水体、沉积物等进行抽查1300次。对其余批次,及时整改排查中发现的用药不规范、日常监管漏洞等问题,并对海参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进行规范用药的宣传和指导。未发现使用敌敌畏等化学农药或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检查组要求,进一步加强海参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切实规范“水质改良剂、基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加强监测,杜绝使用“非“钓鱼用药物”名义上隐瞒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
据了解,我国海参养殖年产量为17万吨,主要集中在山东(9.3万吨)、辽宁(4.5万吨)、福建(2.7万吨)、河北(7000吨)四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渔政局将继续督导其他海参养殖主产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公布当地违法用药案件查处结果。督促各地建立海参养殖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普及法制、规范用药培训,确保养殖海参质量安全。 (来源:农业农村部渔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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