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农办质量〔2020〕12号)文件要求,9月10日至1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和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一行5人来我市开展水产品抽样监测。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名执法人员陪同并协助抽样检查。
抽样检验通过现场打捞、取样、制样和封样进行。对我市赣榆区、连云区共6家养殖企业进行了抽样监督。抽检的主要水产品为鲫鱼、鳙鱼、鲢鱼、南美白对虾和大菱鲆,共14个样品。
监测项目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等违禁药物。
此次监督抽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市支队认真协助实施,指派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抽检工作。在抽检过程中,支队执法人员借机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进一步加强对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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