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用柠檬黄涂抹鱼,用猪血涂抹鱼锶,为的是让白瓜鱼冒充黄瓜鱼,看起来新鲜,误导消费者购买。2022年2月8日,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
福州市台江区裕达华水产店因涉嫌使用上述方法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被罚款6.55万元。
2021年11月12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迅速出动,对余大华位于黎明新村迎春花园地下的水产经营店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包装盒内有红色不明液体。
然而,操作员拒绝解释红色液体是什么。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销售的5种水产品和红色液体进行采样送检,报局领导批准,并于同月17日立案调查。经检测,该店销售的大白瓜鱼含有柠檬黄(按规定是不允许检出的)。
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现场视频、查看检查报告、现场笔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铁证面前,经营者不得不交代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1日,当事人从水产批发市场购买40公斤大白瓜鱼后,
把猪血涂在鱼锶上,柠檬黄涂在鱼身上,目的是为了让白瓜鱼看起来新鲜,冒充黄瓜鱼,误导消费者购买。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于大华水产店使用猪血和复合食品添加剂(复合着色柠檬色)对销售的大白瓜鱼中的鱼锶和鱼体进行着色涂抹。
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严惩。2021年12月底,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
对该店作出如下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9.2元;罚款6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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