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水产养殖地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村水产养殖地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水产养殖规定?
湖南省的水产养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养殖用水: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52—2001) 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51—2001) 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2. 养殖生产: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
3. 渔用饲料:渔用饲料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饲料安全的规定,禁止使用含有违禁成分的饲料。
4. 水产养殖用药: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物安全使用的规定,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5. 养殖品种:湖南省适合养殖的鱼类包括青、草、鲢、鳙四大家鱼以及鲫鲤等杂食性鱼类。此外,湖南地区还适合养殖珍珠等水产生物。
6. 环境保护:在养殖过程中,要遵循环保原则,确保养殖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之,湖南省水产养殖规定旨在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养殖户在开展水产养殖时,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养殖过程的可持续性和经济效益。
湖南省水产管理暂行条例(3)
第十五条 国营渔场应加强经营管理,搞好生产配套建设,提高经济效益,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尚未利用的国有水面,要积极开发利用,由国家经营或国家与社队联营。
国家扶助建设的商品鱼基地,要按国家规定的计划和标准,完成基地建设任务。
第十六条 充分利用山塘、池塘、小水库、小湖泊等小型水面,发展农村社队养鱼和城郊养鱼。鼓励社员家庭养鱼。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稻田养鱼。
改善养鱼生产条件,实行精养高产。鱼池鱼塘建设要纳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统一安排。禁止占用良田兴建鱼池鱼塘。
农村生产队和社员家庭养鱼所获产品可自行销售。
第十七条 建立苗种生产体系,搞好鱼苗鱼种生产,推广鱼苗人工繁殖,做到合理布局,划片供应,多样育种,提纯复壮,科学放养。
第十八条 建立渔业生产责任制,积极推广专业承包,由水面所有单位与承包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一定几年不变。
第十九条 渔业生产需要的木材、楠竹、桐(秀)油、燃油,国营渔场和苗种场饲养亲鱼、培育鱼苗鱼种需要的饲料,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计划供应。
第二十条 健全水产工作机构,加强水产科学研究,着重搞好鱼种、饲料、鱼病、防逃、渔业资源增殖以及水库深水捕捞等应用技术的研究,积极推广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普及水产科学技术知识。
第四章 加强渔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 省和洞庭湖区重点县、市设渔政管理站,其他地、市和县(市)水产主管部门配备专职渔政管理人员,负责渔业法规的贯彻实施。
充实洞庭湖区水上派出所的力量,加强外湖和国营渔场的渔业治安工作。
在水产、渔政部门的指导下,健全群众性的湖、河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护鱼联防组织,加强渔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洞庭湖区、湘资沅澧四水所有天然水域的渔业生产,由有关县(市)水产渔政部门按行政区划管理。各级水产渔政部门要按照先专业后副业和就地生产为主的原则,合理安排捕捞生产,并根据当地水产资源条件,调整捕捞渔业,逐步实行限额捕捞。
第二十三条 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专业、副业渔民和渔船,由省水产主管部门统一颁发渔民证和渔船牌照,凭渔业证照作业生产。无渔民证和渔船牌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准从事外江外湖捕捞。
渔民出县捕鱼,须向当地水产渔政部门办理入湖入河手续,并按当地有关规定作业;外省渔船入境生产,须经省渔政管理站批准。擅自入湖入河捕捞的,按无证捕鱼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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