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在惠水县好花红广场开展了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活动邀请了县CPPCC委员、县人大代表和往届群众代表参加活动,见证增殖放流。
3-6月禁渔期间,全县悬挂宣传横幅30条,张贴禁渔通告、海报200余张,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检查渔具店20家,没收禁用渔具刺网、地笼网30张。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产品批发市场、鱼村销售野生鱼专项监管,发布通告18份。
2021年以来,配合县检察院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1件,出具非法捕捞案件确认书11份,出具非法捕捞造成资源损害评估报告1份。
此次活动投放的鱼苗由9名参与非法捕捞的人员购买并提供,共购买鱼苗价值14700元。随着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始,一尾小鱼仔顺着水流欢快地游进了练江。
这种“弥补惩罚”的方式,既让被告接受了教育,又修复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在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县农业农村局向参加活动的干部群众宣传了相关公益知识,既弥补了受损渔业资源的损失,恢复了生态环境,又让群众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通过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我县练江渔业水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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