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石狮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开展永宁镇非法渔具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行动中,石狮市大队组织多名执法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存放在梅林渔港和沙堤码头的非法渔具进行了集中整治,共销毁清理电动渔具28件。
Nbspnbs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和禁渔期捕鱼。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渔网捕鱼。渔获物中的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禁止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出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行动的同时,还积极对周边渔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宣传非法渔具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下一阶段,石狮市大队将继续保持对本市非法渔具的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加大口岸巡查和海上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石狮市渔业生产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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