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虾不仅是潜江的特色产业品牌,也是潜江的美食名片。钱江苑雄口区,虾农较多,生意来源大多来自外地。因此,不少虾农纷纷来到这里做生意。由于采用货到付款的交易模式,因此一些买家往往不遵守诚信原则,未能按时付款购买龙虾,导致不少虾农将出售的龙虾“一去不回”到外地。
近日,潜江法院雄口法院受理了一起龙虾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严某是熊口当地虾农,被告杨某是安徽人。 2021年4月,被告杨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原告颜某,双方就小龙虾销售达成了协议。约定原告颜某先发货,货到付款。截至2021年6月,经双方和解,被告杨某尚欠原告颜某龙虾款19500元尚未支付。原告颜某多次要求付款,被告杨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故原告起诉钱江。法庭。
针对龙虾产业相关案件,为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切实保护虾农合法权益,潜江法院雄口法院坚持以调解为主,加快审理和解。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电话联系了安徽被告人杨某,并与其进行了合理的调解过程。随后,被告杨某表示愿意支付欠原告的龙虾款,但要求分期付款,而他目前人在东北。由于疫情原因,路途遥远,不方便前往潜江出庭。主审法官在线启动多媒体调解平台,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核实案件具体情况后,在网上起草了调解协议,远在东北的被告人杨某直接通过手机签署并确认了调解协议。至此,“小龙虾”纠纷调解室通过在线云调解成功解决了一起涉及龙虾的销售合同纠纷。图片
远程视频调解正在进行中
潜江法院多媒体调解平台的建立,在调解法官、原告、被告之间架起了一座高速沟通的桥梁,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也为建设智慧法院提供了有力的基础。在此帮助下,为“小龙虾”纠纷调解室搭建了快捷通道,继续解决涉及龙虾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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