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供电公司因停电无法给鱼池补充氧气,导致大量泥鳅死亡。前段时间,海安法院瞿塘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件。
葛某是海安市崖州人。他在当地租了20亩地,从事泥鳅养殖。 2018年9月19日晚,葛某在给泥鳅充氧时突然停电。随后,供电公司及时派人抢修,但由于无法查明原因,大约花了十天时间才能够正常供电。
由于持续停电,葛某无法给鱼塘通气,导致泥鳅大量死亡。 2018年10月1日至12日,泥鳅死亡总数约18.1万尾。
事件发生后,因供电公司与葛某未能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而引发诉讼。供电公司认为,泥鳅是一种耐缺氧的鱼类,其死亡可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比如饲料、天气原因等。此外,在庭审过程中,葛某承认自己连接了养殖线到经济合作社集体账户,没有自己的供电。
海安法院瞿塘法院陈光平法官nbspnbspnbsp
法官表示:“当地农电管理人员当时在名单上签字,确认了死亡原因与停电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法律证据角度看,以自认作为证据”法院最终认定,泥鳅的死亡与停电有关,与停电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停电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养殖线接入集体账户,没有自己的电源,导致损失扩大,应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供电公司承担70%的责任,农民承担30%的责任。供电公司应赔偿葛某共计3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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