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江口及长江下游相关水域已陆续进入刀鱼季节。为进一步加强长江口浙江管辖水域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和加工长江刀鱼和凤鲚的行为,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长江刀鲚非法捕捞和销售行为。行动以“禁房好管”为目标,坚持露头就打,高压打击,持续联合打击。以长江刀鲚和刀鲚的非法捕捞、销售和加工为重点,
确保长江禁航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行动将持续三个月,从3月30日到6月30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将对长江口所辖水域、港口进行摸底调查。
钱塘江、瓯江、椒江、邕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的水产品集散地、批发零售市场、涉渔餐饮等场所遭受重创。一是严查长江刀鲚非法捕捞。聚焦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目标,
加大对辖区水域、港口、滩涂等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转载、收购长江刀鲚、刀鲚或其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二是打击涉渔“三无”船(筏)。加强乡镇船舶管理,
结合“春雷行动”,定期组织“清港”等行动,涉及非法捕捞的“三无”船舶一律依法取缔;适时组织公众集中拆解销毁活动,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加强源头控制,
依法严查涉渔“三无”船舶(排筏)违法建造(改装)行为。三是严格控制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渔餐馆等场所的检查,通过出售刀鲚、刀鲚的餐馆、饭店追查渔获物的来源渠道。
严防不法商家冒充长江刀鲚、刀鲚进行虚假宣传,依法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长江刀鲚、刀鲚的违法行为,严防以长江刀鲚、刀鲚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
依法严肃处理非法经营主体的相关行为和涉案物品。四是严惩涉渔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合作,依托信息采集和数据建模等信息化手段研判可疑线索,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对前期已经查处的长江非法捕捞、销售、加工刀鲚案件,要深挖利益链条,重点查处一批涉刑案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