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77月19日,吉林省吉林农业农村局通过“动物卫生监督(检疫)信息系统”(e-link)为相关发货人出具检疫证明,这是吉林省首次推进水产苗种检疫工作。
水产苗种出具的第一份检疫证明。“首证”的签发,标志着吉林省水产苗种检疫工作全面进入新阶段,为实现水产苗种检疫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年以来,吉林省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农渔发〔2020〕7号)要求,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农渔发〔2011〕6号)等,
已联合发行或单独发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nbsp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农豫发[2020]20号)、《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吉农豫发[2021]18号)等。成立了工作推进领导机构。
落实工作任务和时间表,明确检疫对象和范围、检疫程序、证书样式和相关文件。吉林省设立了36个水产苗种检疫申报点,确定了137名官方渔业兽医,并组织了培训。
协调畜牧部门在“动物卫生监督(检疫)信息系统”(e-link)中增加水产苗种检疫内容,为各地发放合格证书和系统使用密钥,全面推行机印证书,有序推进吉林省水产苗种检疫工作。
下一步,吉林省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宣传落实水产苗种检疫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加强官方渔业兽医队伍建设,规范水产苗种检疫,全面提升吉林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能力。
为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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