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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强拆鱼塘怎么办(镇政府强拆鱼塘怎么处理)

养殖网 养殖基地 2024-02-22 11:43:42 768

农民在自己承包租赁的农地上建设经营鱼塘,并进行工商登记,却被当地政府以违反乡村建设规划为由强行拆除,损失惨重。农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当地政府赔偿其经济损失,但法院未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检察机关及时监督,让农民得到补偿。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促进案件和解”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这一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例。

镇政府强拆鱼塘怎么办(镇政府强拆鱼塘怎么处理)

政府执法队强行拆除鱼塘

养殖中心的所有水产品都分散到公共河流中。

山东省某养殖中心(以下简称养殖中心)是个体工商户。养殖中心在其承包租赁的农用地上建设经营鱼塘,并办理了工商登记。

2019年5月5日,养殖中心所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以违反村镇建设规划为由,向某养殖中心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制其在2019年5月7日前自行拆除已建成的鱼塘。如果失败,将由镇执法队强制拆除。

2019年5月9日,某镇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拆除鱼塘,致使某养殖中心养殖的水产品全部逃逸至公共河流,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2019年10月17日,某养殖中心将某镇政府诉至某区法院,请求确认某镇政府强制拆迁行为违法。

2019年12月13日,某区法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认定某镇政府未履行相关提醒、告知程序,确认某镇政府强制拆迁行为违法。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2020年3月13日,某养殖中心向某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镇政府赔偿其经济损失720405.87元。某区法院未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也未告知其补正起诉材料。

检察机关的及时监督

农民拿回近25万元补偿

2020年3月27日,某养殖中心认为某区法院应对其立案而非立案,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某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某区检察院受理,听取某养殖中心意见,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关于登记备案制度的规定,

人民法院不能当场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某养殖中心于2020年3月13日向某地区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某地区法院应在七日内即2020年3月20日前决定是否立案。

但至某养殖中心向某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时(2020年3月27日),某区法院既未立案,也未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违反了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2020年3月30日,某区检察院向某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尽快对某养殖中心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某区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于当日决定对某养殖中心提起诉讼。该案一审、二审后,法院判决某镇政府赔偿某养殖中心249440元。

来源:正义网nbsp

文字整理:李

[编者按]

近两年,养殖场被拆的现象屡见不鲜。上述养殖中心的案例应该能为养殖户提供很好的参考。只要你的养殖场有正规的审批手续,你就可以放心的养,哪怕要拆除,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本繁育中心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这两年拆除养殖场最多的原因就是环保。养殖户一定要按照当地治理标准进行养殖尾水处理,这样会更安全。如果你的农场没有相关手续,说不定哪天就一纸命令给拆了。

这两年类似的情况太多了,尤其是那些养牛蛙等品种的。他们觉得自己成了游击队。福建被江西拆养,江西被湖南或广西拆养。这不是长久之计。第一是浪费资源,第二是浪费农民的时间。

如果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就不用怕被拆穿。

此外,农民可以建立家庭农场。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成立正式的家庭农场后,他们会得到一些支持。从这两年的新闻可以看出,很多地区都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

还有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诸多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如果证照齐全的养殖场被拆除,农户也要正确处理。有些朋友遇到这样的情况会走信访路线。其实收集各种证据才是最正确的方式。他们应在拆除农场后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并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你在信访上浪费了太多时间,错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间,再去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即使你找了一个有实力的律师,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