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殖基地 云南省渔业管理条例(云南省渔业条例)

云南省渔业管理条例(云南省渔业条例)

养殖网 养殖基地 2024-02-22 18:45:07 532

去年以来,该市突出重点,细化责任,强化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定。

压实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以专项检查和严格执法为抓手,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渔业安全重大风险,与重点养殖场、养殖户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228份,在全市开展养殖场所安全检查160次。

云南省渔业管理条例(云南省渔业条例)

出动执法车辆174辆,出动执法船艇28艘,出动人员625人,排查隐患19处,完成整改19处;检查渔船和船员210艘次,发现问题或隐患13个,整改13个;开展74次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出动执法车辆46辆,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养殖场(户)62家,经营药品、饲料门店15家,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记录32份。

继续开展库区非法网箱养殖和捕捞整治。我市澜沧江流域共拆除非法网箱养殖户47户,面积1481亩,依法拆除光扬网、地笼、迷魂药等非法渔具617件。

澜沧江糯扎渡库区(双江段)非法网箱、非法渔具全部清理整治,实现“零清零”。

加强渔业安全教育的宣传和培训。全市出动宣传车122辆、执法艇41艘、宣传员362人、宣传标语80条、宣传横幅16条、宣传资料2600份、电视转播5次。

报刊宣传2篇,举办安全生产培训5次,教育580人。

今年,我市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切实履行渔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加强渔船和水产养殖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管理机制。

组织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促进渔业产业科学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