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罗刚郭浩宇记者姜振军)近日,盐城大丰法院组织开展“鱼归湿”专项执行行动,执行一起渔业合同纠纷案件,打捞鱼类11万余斤,成功清淤鱼塘近300亩,案件圆满审结。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江苏某农业科技公司与戴某的渔业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戴某返还案件涉及鱼塘,并支付逾期鱼塘使用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丰法院多次督促戴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但戴迟迟未归,法院决定强制退掉涉案鱼塘。
“考虑到案件涉及黄海湿地生态保护,我院提前做好了判断,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对现场警戒和分工做了详细安排。”大丰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同时邀请检察院全程监督,公证处全程录音录像公证,物价部门现场核对价格。
并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协助法院维持现场秩序。
第一条网鱼成功收网后,捕鱼队整理规格,物价部门对鱼塘各种成品鱼、鱼苗进行价格评估,公安干警记录称重数据,公证员现场公证。
据统计,经过三天两夜的不懈奋战,大丰法院已打捞起11万多斤鱼,清理鱼塘近300亩。“面对庄严的法律和强大的执行力,被执行人转变态度,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做好鱼塘清退收尾工作。
大丰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终,驱逐行动顺利完成。
(大丰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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